党政干部工作的调研报告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违反选拔任用规定责任不清、规定不细、追究不力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按照新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尽快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必然要求。一、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1、是党的干部工作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加入wto,新的形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成为摆在干部工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20*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在求实和创新中诞生了,这对于适应新形势,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这是保证《干部任用条例》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适应新形势、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制度保证。2、有助于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对用人中出现问题如何追究责任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也没有制定明确的处分依据,致使有的地方出现了“带着问题提拔”、“边犯错误边提拔”的现象,选人用人的违纪问题因领导人的调换无从处理,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干部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助于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3、有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用制度选人,用制第1页共7页度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在有的地方,干部制度出台了却很难得到真正落实,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少一套完整、规范、系统的责任追究体系,无法使各级党委及其干部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切实负起干部推荐、考察、选拔和任用的责任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用人失误和不当。4、有助于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近年来,中央及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许多重要规范性文件,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范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但我们也看到,这些规章制度在具体贯彻过程中,打折扣现象经常发生,有的甚至有章不循,明知故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后,能够提高大家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并为《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5、能够充分体现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自从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实行责任制以来,责任制在各行各业得到了普遍应用,已经从企业管理、社会服务推广到政府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是把党内实行责任制提高到制度化的高度。干部选拔任用这项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制约和监督干部的推荐者、考察者、决策者,真正选拔出群众公认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以防止和根除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二、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几点建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包含了一系列环节,每一个环节又有不同的工作形式,因而在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各个环节,同时还要抓住重点。(一)立足干部工作实际,做好责任的界定,在关键环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界定的思路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第2页共7页程序(环节)来界定,如推荐责任、考察责任、决策责任等。另一种是按责任主体来界定责任,如党委及其干部主管部门在推荐、考察、决策中应分别负哪些责任。如果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环节)来界定,干部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