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xx区纪委监察局xx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2003年上半年我国发生的非典疫情有密切关系
同时“非典”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对“官员问责制”的广泛关注,带动了对问责制的理论研究和问责实践的探索
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
要“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从行政问责制到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这是问责制的一次新拓展
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对提高党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践行“对人民负责”的宗旨、促进内陆城市扩大开放科学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含义所谓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就是关于特定组织或个人通过一定的程序追究没有履行好份内之事的党政领导干部,使其承担政治责任、道德责任、行政责任,接受谴责、处罚等消极后果的所有制度的总称
其实质是一种对官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进行控制与监督的机制,促使他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自己以及下属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向任命他们的上级和公众负责
问责制度侧重于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方面的监督,是通过制度性的途径解决“庸政无责、小过难究”难题,在现有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开辟了“第三条监督通道”
问责追究与纪律追究、法律追究,构成了三位一体、依次递进的责任追究体系
在“非典”之后,问责制逐步推行开来,问责思想渐入人心,问责范围大大扩展,逐渐出现了从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从过错问责向无为问责、从行政问责向民主问责、从大事问责向小事问责、从问责行政官员向问责党政领导等转变的新趋势
问责的制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影响力逐步加大,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第1页共3页线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