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政府采购单及合同(合同、提货、验收)LSZC-XJ2007-号供应商(乙方)盖章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付款单位计划文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总计¥交货期交货地点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情况记录:付款说明注意事项:1、合同条款在反面,请采购人和供应商确认后在此页盖章
2、未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意,供需双方不得更改产品配置
3、如有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请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
562219424、本采购单一式四联,分别由付款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中标供应商、采购人留存
采购人(甲方)盖章溧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盖章200年月日200年月日合同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所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付款单位,详见采购单正面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第三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三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