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君享量化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范文大全国泰君安君享节能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委托人:首先感谢您基于对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国泰君安君享节能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并签署国泰君安君享节能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
为了维护您自身的利益,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特别提示您在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国泰君安君享节能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资产管理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和其他相关信息,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集合计划于2011年月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准文件(名称和文号:“《关于核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国泰君安君享节能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机构字号”)设立
集合计划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监基金字[1998]24号)
集合计划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规定,投资于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基金、各种固定收益产品,以及法律法规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包括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公司新股增发和二级市场买卖);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型基金和lof、etf等;固定收益产品包括新债申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等;剩余部分将以银行存款形式进行现第1页共8页金管理
在集合资金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