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促进公司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管理。3引用文件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3.2〈〈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3.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3.4〈〈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劳部发[1996]276号3.5〈〈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5001-20103.6〈〈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2003]207号3.7<<工业锅炉水质〉〉国家标准GB/T1576—20083.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4-20093.9<<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7001-20043.10〈〈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3-20073.11〈〈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3.12〈〈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3.13〈〈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3.14〈〈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D001-20093.15〈〈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3.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7015-20083.17〈〈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7016-200813.1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002-20083.19〈〈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5001-20093.2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3.21《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6-20093.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3.23《山东金岭铁矿文件》金铁发【2005】50号3.24〈〈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20103.25〈〈山东金岭铁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山东金岭铁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4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职责5.1公司法人职责5.1.1公司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5.1.2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令,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5.1.3研究部署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工作,保证本企业特种设备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合理安排使用安全、节能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5.1.4组织编制、审定本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5.1.5组织领导本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节能教育与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5.1.6领导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5.1.7对本企业存在的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和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做出相应决策组织实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5.1.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并按国家规定,及时、如实地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按权限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5.2机电副总经理职责5.2.1具体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管理工作,对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造成的设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