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部署,推进我区绿色乡村、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文明乡村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载体,以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为抓手,以开展垃圾、污水处理和改厕、改厨“两处理、两改造”为重点,以补齐其他重要设施短板为配套,以建立成本分担等长效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为支撑,以改变农民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动力,标本兼治,内外兼修,远近兼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整体目标到20XX年,培育创建100个以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引导1000个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农民做饭、取暖、洗浴、如厕等生活方式和观念发生积极转变,农村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得到有效发掘和保护,环境卫生做到有资金、有人员、有制度等长效管理,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特色主导产业进一步突显,美丽乡村建设达到新的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集中开展“两处理、两改造”
一是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或处理)、县处理”的主体模式,配齐配足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健全高效运行体制机制
二是引导和鼓励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建立村级可回收垃圾回收点和奖励机制,实现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成本分担机制
第1页共8页按照“谁排污、谁付费,谁治理、谁收费”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垃圾处理成本和个体可承受能力,由各市、县分类确定农户、商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