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辉:中国行政审判未来走向分析——渊源、现状及未来[编者按]: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余年以来,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2011年4月9日在武汉召开了“当前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行政诉讼法修改”研讨会,武汉大学法学院邀请了从事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学者、法官和律师71人共同探讨了这一主题
本站王学辉教授应邀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作了题为“对行政审判未来走向的分析”主题发言
现将录音整理如下,并将王教授提供的与本主题相联系的一篇未公开发表的文字付后,以飨读者
《宪行天下》编辑部尊敬的大光庭长、李玉文女士、林莉红教授及行政诉讼理论界和行政审判实务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林教授邀请我参加这次研讨会并给了一个主题发言机会
两周前林教授给了我一个命题作文,让我给大家谈谈“中国行政审判未来发展方向”这样的一个论题
我今天讲的可能不太符合大家的想法,但我还是想把我长期思考的内容说出来,今天的发言是顺着这样的一个思路来展开的:找渊源——看现状——谈将来
我们知道,传统中国是没有行政审判这样的制度的,即是说当下中国的行政审判制度是从西方学来的,然后再经过一番改造后,发展成为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这个样子
其间经过了北洋政府之平政院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之行政法院时期,新中国的行政审判时期这三个大的阶段
即是说中国建构行政诉讼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吸收和借鉴了西方的法治经验,带有浓厚西方经典法治的印记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行政审判制度在中国经过百余年几代人的努力之后,却面临着“橘生淮北则为枳”的现实尴尬,面临行政诉讼制度价值与目标的偏失、制度设计的不合理、立法以及立法修改的落后、纠纷化解功能的不足等等
我们现行的制度设计不能有力地解释当下中国的行政现象,不能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状况
我想是因为设计的制度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