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一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心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对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关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部署,并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工作目标与任务,尤其完成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环保约束性指标,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肇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十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基本情况“十五”时期,我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加大了对水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的综合整治,推进了治污保洁和山区生态屏障工程建设,全市整体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并继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市后,“十五”期间又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环保责任考核先进城市的称号,今年2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了国家的考核验收,较好地完成了“十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和任务,为开创“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一)主要工作成绩1、全市整体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2005年,西江肇庆河段、贺江封开河段和绥江怀集、广宁、四会市河段各监测段面水环境质量达到Ⅱ类标准;星湖水质达到Ⅳ类水环境功能标准;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各县(市)区空气污染指数在13-132之间,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除肇庆城区为356天外,其余县(市)区均全年小于100
各县(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50
9分贝,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2、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0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值内,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7835
39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5665
31吨、烟尘排放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