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健康教育机构)(一)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指标一览表(健康教育机构)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权重三级指标分值基础质量15%质量体系3%管理组织15制度建设15质量保障12%人员结构30经费预算30设备配置20技术培训20科研教学20过程质量40%监测质量8%监测网络30监测实施30信息管理20干预质量30%健康传播20健康素养普及教育40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35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35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35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40机关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5控烟健康教育工作30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督导质量2%督导计划质量2督导实施质量12督导结果质量6终末质量15%服务结果质量15%健康促进质量150满意度30%满意度调查30%社会公众满意度300合计100%7251000(二)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量表(健康教育机构)三级指标分值评价要素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扣分理由得分管理组织151.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6分)2.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4分)3.辖区健教工作网络健全。(5分)1.查区的机构设置编制文件,设立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得6分,设立在其他部门中得3分,未设立不得分;2.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按机构类别分别随机抽查1个机构核实。。2.1医疗机构:抽查的医疗机构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科(室)得2分,设在其他科室得1分,没有不得分。2.2公共卫生机构:抽查的公共卫生机构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科(室)得2分,设在其他科室得1分,没有不得分。3.查辖区健教工作网络人员名单,按医疗卫生、学校、社区、公共场所、企业类别各随机抽查5人电话联系落实。每类场所能完全覆盖各得1分,每类场所不能完全覆盖者该类不得分。制度建设15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辖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1分)2.辖区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制度;(4分)3.健康教育列入区卫生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4.辖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有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和总结;各类场所有健康教育计划与总结;(3分)1.查辖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其中,并有正式文件得1分,无文件不得分;2.查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制度,其中有工作责任、培训、宣传资料管理、工作信息管理、控制吸烟、工作例会、考核、评价等内容得4分,每少1项扣0.5分;3.查区卫生行政部门年度计划,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并有正式文件得1分,无文件不得分;4.查辖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教年度计划和总结,有计划得1分,有总结得1分;从辖区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中随机抽取1个单位检查计划与总结,有计划得0.5分,有总结得0.5分。三级指标分值评价要素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扣分理由得分5.参加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会议、例会,组织辖区健康教育会议、例会。(6分)5.查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会议签到记录,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人参加每次市级健康教育会议得2分,缺席1次扣0.5分;区卫生局健教主管领导参加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会议、例会次数达总次数的80%以上得2分,每减少20%扣0.5分。查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例会或专题健教工作会议记录,组织区例会或专题健教工作会议全年至少4次得1分,每少1次扣0.25分;区卫生局领导参加会议次数达总次数的80%以上得1分,每减少20%扣0.25分。人员结构301.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1.1在编人员不少于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在编总人数的10%;(10分)1.2.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70%;(5分)1.3.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40%;(5分)1.4.在岗高级职称人员比例≥10%;(5分)2.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应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和《深圳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配置。(5分)2.1医疗机构:社康中心专职不少于1人;一级医院专(兼)职不少于2人,专职至少11.查人事和技术档案,符合要求得满分,不符合要求按以下方式给分:得分=实际人数/标准人数×相应分值;2.从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各随机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