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年月日人事异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并本着人事相宜的原则,合理进行人力资源的配置,以适应集团(总部)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集团(总部)所有岗位的人事异动管理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集团(总部)人事异动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异动原则第四条人事异动原则:1
人事异动必须以集团(总部)岗位编制为基础,以考核为依据,以岗位说明书为标准,同时兼顾个人职业发展和集团(总部)人员需求情况
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总部)人力资源调配工作,审定各部门人员定岗、定编
第1页共7页第三章内部调职第五条集团(总部))普通员工内部调动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由调出、调入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集团(总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由调出、调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查,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第六条人员异动本着双方就工作进行沟通协商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异动人员和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或者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并呈报总裁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依据最终审批的《员工异动申请表》开具《人事异动通知单》,通知被调员工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完成后到组织安排到新部门报到
第四章员工升职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表现突出或对集团(总部)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或根据本部门发展计划和职位空缺情况、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本部门员工晋升申请;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岗位编制、员工考核结果和相应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审核各部门提出的晋升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领导审批;第十条上级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人事异动通知单》发至晋升申请部门;第十一条特殊员工、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总裁根据集团(总部)人力资源规划、员工考核结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