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干部群体违纪问题争议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生产经营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仍较突出,XX县区纪委在查办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占有相当的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党员干部的查处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人,带出一片,群体违纪现象呈不断上升趋势
三年来,XX县区纪委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起,其中村委会干部起,窝案起,占总数的
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危及农村的社会稳定,如何防止农村干部群体性违纪性现象的发生,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群体违纪案件的主要特点⒈从案件性质看
经济类案件比重较大,三年中查处经济类案件起,占查案总数的,这些经济类案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贪污挪用多
一些村庄,村委会掌握着很大一笔集体资金,如村提留款、农副业收入、村办企业等,同时控制着土地承包款、国家的救灾和扶贫款、土地税、公益事业捐赠等资金的使用
少数村干部私欲膨胀,利用职权,在收费环节上做手脚
有的村干部向农民收款无正式收据,以白条代替发票,不少收费不入帐或少入帐,从中截留侵吞;有的私设帐外帐,贪污小金库资金
二是挥霍浪费多,少数村干部在国家规定上交税费的基础上层层加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将这部分非法资金转入“小金库”,供极少数村委会干部挥霍
三是损公肥私多,极少数村委会干部不仅把平时个人请客送礼、接客招待的费用设法变换为公务招待公费报销,自用自批自报,有的还在上报的统计数字上造假,想方设法多要、多报,为自己捞好处
四是收受贿赂多,村干部虽然不是国家干部,但因其处在国家政权的最基层,全面管理辖区村务,同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权,如代征,代缴税金,发放扶贫救济款等
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少数村干部把权力作为资本与群众搞等价交换,在土地开发利用、审批村民建房用地、建筑工程发包、村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