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各项工程顺利开工,保证参建单位人员办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供水、供电等设施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临时设施:是指甲方为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现场建设的用于工程建设施工期间的施工供(排)用水、施工供用电、施工道路、材料堆场、半成品预制、施工人员生活及办公等设施,这些设施随工程进展将逐步拆除
第三条临时设施维护:是指为施工供(排)用水、施工供用电、施工道路、进行工程建设期内维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四川石化项目临时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临时设施建设的原则是“人性化、环保化、标准化、系统化,经济性、适用性、统一性”
第五条临时设施按建设地点又分为“现场临时设施”和“规划区临时设施”
“现场临时设施”:指施工单位在所承包工程界区内或邻近建设的用于现场小型会议、常驻现场管理人员办公急用设备材料堆放、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通信临时设施“五牌二图”;“规划区临时设施”:指施工单位在业主规划的地域建设的用于管理人员办公和会议场所、设备材料堆放预制办公及生活用水和用电、宿舍、食堂以及通信临时设施;第六条现场临时设施中的“五牌二图”指:项目简介牌、组织机构牌、方针目标牌、安全六大禁令牌、环保及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消防平面图,“五牌二图”安置在施工现场醒目的地方,其基本内容及规格见附件
第七条四川石化项目临时设施中的施工人员生活及办公等设施,采取主要承包单位的生活及办公等设施集中规划,生活办公区中的公用部分(水、电、路)统一建设,其余部分使用单位自己建设、自己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工程建设临时设施规划
(二)负责组织确定临时设施建设、维护、拆除施工单位
(三)负责临时设施施工方案的确定,审批临时设施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对维护单位的招标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