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与低保的关系城市低保一、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秀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二、未能享受城市低保的情况:1
外地来本市就读在校学生2
有劳动能力,可以自食其力,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介绍就业人员3
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或拒绝审核4
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动态审核,未进行续保申请登记的5
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再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6
无正当理由人为拨离户口,实际“分户不分家”的家庭;三、城镇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
ab实行“红本”管理
c一般是“蓝本”管理
“三无”人员
此类家庭人员在全额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
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以及患重病人员家庭;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及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教育负担重家庭
此类家庭人均月补差标准应适当上浮,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保障标准的20%
第1页共3页c类家庭
对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且暂时未就业的及因灾、因病(不属重病范围)等特殊情况而遇到临时困难的一般保障家庭,实行定期渐退差额救助保障,鼓励自我就业
对此类家庭在年度内可一次性享受4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保障期内通过努力实现就业的,再给予2个月的保障鼓励,救助保障到期后自行停止
四、申请城市低保待遇,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向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三无”人员申请城市低保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