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特聘人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吸引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我院工作,开展科研合作,扩大我院知名度、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实力,学院决定选聘若干名国内外专家学者为我院特聘人才,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特聘人才是指我院从学院外招聘到学院从事中、短期科研等工作的专家学者,学院以合同形式同其建立聘用关系
第二条特聘人才分特聘专家、特聘教授、特聘学者
特聘专家指国内外院士、长江学者、973首席科学家;特聘教授指优秀龙江学者、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博士导师或国外知名学者;特聘学者指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突出业绩者
第三条聘任条件与职责㈠聘任条件1、长期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医学及相关学科的教学、医疗、科研工作;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2、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目前正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3、积极完成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科研工作,能够定期或不定期来我院进行学术报告(讲座),指导教学、科研、医疗工作;4、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性构想,具有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㈡聘任职责1、特聘专家岗位职责⑴积极指导、参加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术科研活动,指导本学科(方向)学术梯队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齐齐哈尔医学院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工作;⑵以齐齐哈尔医学院为署名单位,申请并主持或参加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⑶以齐齐哈尔医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两篇研究性论文(被SCI收录,影响因子3
0以上,或两篇合计≥6
0);指导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师发表两篇SCI论文;⑷争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