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8页论德国新债法上的给付加重制度黄喆内容提要:债之关系中债务人负担给付义务,给付义务的履行需要债务人付出一定的努力
通常情况下,债务人的给付努力正是其获得对待履行的基础,此种努力构成了债之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债的履行意外地需要债务人付出过多的努力、支付过多的费用,法律是否仍然要求债务人继续作出履行行为,便成为需要讨论的问题
此时,是否能够通过法律行为的解释,将此种负担的加重纳入到债之关系中,也存在探讨余地
该问题牵涉甚广,当“意外”的加重是基于确立债之关系的错误认识而产生时,则涉及错误的问题;当“意外”是因债之关系确立后情况变化而引起时,则还涉及情势变更制度
而且,负担的加重与履行不能的区分,以及其与风险分配的界限等,均是十分困难的问题
为助于此问题的解决,德国债法设有给付加重制度(Leistungserschwerung),以规范应否以及应如何对遭遇不可预知的严重负担的债务人进行救济的问题,并明确债务人的牺牲限度(Opfergrenze)体系上,Medicus将该制度归入其他给付障碍(Leistungsstorungen)之中
{1}我国《合同法》尚没有系统的给付加重规则,仅在第110条继续履行之例外中有所涉及,该条规定在履行费用过高时,债权人不得要求履行,{2}体现了给第2页共38页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8页付加重制度的基本取向
但是,理论上对给付加重制度鲜有论及,对该制度涉及的基本问题也几乎没有讨论
自1978年到2002年历经二十多年的努力,德国债法现代化法最终得以通过,《德国民法典》经历了其生效以来最大幅度的修正
德国新债法中对给付加重制度作出了更为全面的规定
鉴于我国移植德国法的大背景,德国法中的给付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