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档案管理,推进公司标准化及平安工地建设,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相关要求及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辖各单位安全管理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件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档案管理应遵循内容真实、逻辑清晰、信息”完整、归档及时的管理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加强安全文件和内业资料的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目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安全档案应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二)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机构;(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四)总体、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五)企业、协作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相关证件;1(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责任书;(七)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相关证件;(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十二)负责人带班记录、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处治资料;(十五)主要危险源告知书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台帐及其审查批复文件;(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演练记录;(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二十)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及其他上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