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受益面
新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大病统筹,也可适当用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
(二)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
既要将合作医疗基金最大程度地用到农民身上,又要避免出现基金透支,确保基金安全
(三)坚持区域内相对统一
省辖市所辖县(含市、区,下同)补偿模式和住院补偿起付线、封顶线要基本一致
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医疗消费水平,各县具体补偿比例可适当浮动
(四)坚持便民利民宗旨
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简化报销补偿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兑现
(五)坚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
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六)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原则上统筹补偿方案的调整应从新的年度开始执行,并确保在一个运行年度内参合农民公平享受新农合政策
二、具体内容(一)逐步规范统筹补偿模式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我省新农合已形成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加门诊统筹、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三种模式
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是指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费用按比例补偿,对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设立家庭账户基金对参合家庭成员的门诊费用直接补偿;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加门诊统筹是指设立统筹基金分别对住院费用按比例补偿,对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第1页共5页行补偿,对县内门诊费用按比例补偿,设立家庭账户基金对参合家庭成员的门诊费用直接补偿;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是指设立统筹基金分别对住院费用按比例补偿,对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对县内门诊费用按比例补偿
根据实际,我省应以大病统筹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