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创建满意站所活动意见根据*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常纠办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是为了加强我区农村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促进农村基层站所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树立清正、廉洁、公平、公正、高效、勤政的政府形象
通过创建活动,让基层的干部成为勤政廉洁的好干部,让基层的站所成为人民满意的好站所,带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参加对象各镇、街道财政所、工商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公安派出所、交管所、土管所、经管所、水利站、农技站、计生站、供电所
其他站所一并纳入此次活动,评比标准由本站所制定并上报主管部门及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
三、活动目标各站所要通过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达到“三个一流”的工作目标:争创一流的服务质量
办事高效快捷
站所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清晰,办事程序简化,在规定时间内为民服务,无办事拖拉、推诿等现象;服务优质温馨
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使用文明用语
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
争创一流行政能力
办事严明公正
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无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健全规章制度
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能
争创一流队伍形象
工作廉洁自律
站所内部纪律严明,监督有力,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作风亲民务实,工作人员第1页共4页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际为民办实事,按时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此次活动由区纠风办和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各镇、街道组织实施,各基层站所为创建活动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