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分析思考》)[摘要]从总体上看,现阶段我国农村政权体系的发展变化、农村经济转型和社会结构变迁以及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状况,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了新的挑战
[关键词]村民自治;农村基层党组织;影响因素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从历史的和现实的角度,深刻分析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种因素
一、农村社会权力结构变化二、村民自治制度安排的不周延性由于在基层推广民主的现实条件,村民自治制度的安排应该是“于法周延,于事简单”
但是现行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许多关键的地方不清晰、不具体、不明确,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不和谐状态
一是没有明确村党支部领导地位的实现途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上述条文虽然明确了村党支部享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权,村委会享有村民自治权,但对于什么是领导权、什么是自治权;领导权和自治权如何体现;发生争执相矛盾时又如何裁决等问题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二是没有明确农村“两委”之间的职权范围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讨论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
”由此可见,上述条文存在较多重叠交叉,造成农村“两委”权力边界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