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摘要]完善农村民主制度,加强党的领导法制化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并积极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更加注重村庄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关键词]农村党组织;党内民主;人民民主面对中国农村现代化的艰巨任务,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据此,笔者认为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对以下农村基层党组织若干问题的认识,以期为今后农村党组织建设提供启迪。一、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在当前的农村民主政治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村民自治的关系。“两委”冲突就是一个外在的表现。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但在现实中,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是一个考验党的执政智慧、执政能力、执政技巧和执政勇气的问题。富于创造性的中国农民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协调“两委”关系的“两票制”、“两推一选”、“一肩挑”、“一制三化”等村级党组织选举模式,使得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了沟通和共赢的渠道。然而,随着民主的基因输入到村庄社会里,村民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有了越来越强的直接民主权利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提出了“管理民主”的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的辩证统一的民主机制就成为新的课题。从目前农村探索出的一些党组织选举实践来看,一方面,要按照法制化的要求,从技术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两票制”、“两推一选”、“一肩挑”、“公推直选”等党组织选举模式,规范选举程序和细节,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加大村民“民意票”的含金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第1页共4页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同时把依法治党纳入到制度化建设之中,从而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自身建设有法制化的保障。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中国的任何政党,包括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都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中国共产党应着眼于长期执政的考虑,不仅加强通过党内法规条例等制度加大自身建设的力度,更要通过依法治党促进自身的现代化。二、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并积极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如何发展党内民主,处理好乡(镇)村党委的关系以及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的关系。在目前的乡镇党委与村级党组织关系中,很多乡镇党委在实践中把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变成了让其绝对地服从,把对村委会的指导变成绝对的领导,从而把乡村两级基层组织变成了科层制的组织结构。同时,党员干部“一言堂”现象依然较为严重,普通党员权利极易缺失。这一切均造成党内民主活力不足,不仅限制了党的自身建设,而且影响了人民民主的发展。发展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首先要建立乡镇党委与村级党组织的民主互动机制。乡镇党委要树立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观念。具体来说,乡镇党委要加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在涉及村政建设的重大问题上,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村级组织的沟通。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积极妥善地完善乡镇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建立和完善村乡镇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同时,赋予村级党组织相对的自主权。由于村庄社会情况复杂,不同的村之间有着各自的村情。在不违背党的方针路线和党纪国法的前提下,乡镇党委不要过多干预具体村政党务,而是要尊重村党员的党内权利和村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他们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其次,积极推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发展。事实说明,在村落社会里,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发展是互动的。村民自治的实践为党内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并促进了党内民主的发展(如“两票制”、党务公开等)。党内民主的发展提第2页共4页高了党的执政能力,推动了村民自治的完善。尽管村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