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的调查**市现有44325个村委会,44
9万个村民小组
我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
198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下简称《村组法》)诞生
从那时起,贯彻实施《村组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提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议事日程
近20年来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湖南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1996年颁布、2000年修订)《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两部重要地方法规的颁布实施,结合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获得了长足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全国人大内司委、民政部的充分肯定,许多工作如选举、村务公开等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同时也得到了全省农村居民的广泛认可和赞许
2004年12月,XX县区在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勇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
基本成就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上层建筑,涵盖了除农村经济建设之外的全部内容
我省在如下几个方面是很突出的
(一)民主选举,村委会选举实现了由“指定”到“海选”的跨越
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制度的核心
建立什么样的选举制度,由什么人以何种方式选举领导人,决定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走向
我省1984年建立村委会
村委会选举自1990年到2005年,共进行了6次
这6次选举,一次比一次民主,一次比一次规范
1990年第一次选举,是由领导人和选举机构“指定’,候选人;1993年,第二次换届选举,采取由组织提名和村民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方式;自1996年第三次换届选举起,我省村委会换届实现了由省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换届选举时间,大力推行直选(即海选),到2002年第五次和2005年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实现了“海选”,即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