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为切实解决农村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偏少、力量分散等问题,更好地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服务我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并借鉴外地经验,对我市农村纪检监察资源重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创新农村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整合现有资源,强化工作职能,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保障群众利益,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根据我市行政区划、人口布局等具体实际,设立XX县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3个,冠名“XX县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x室”
工作一室设在仙女镇,核定行政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纪检监察员5名
责任区域:仙女镇、宜陵镇、邵伯镇、丁伙镇、真武镇
工作二室设在开发区(大桥镇),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纪检监察员4名
责任区域:开发区(大桥镇)、浦头镇、吴桥镇、郭村镇
工作三室设在小纪镇,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纪检监察员3名
责任区域:小纪镇、武坚镇、樊川镇、丁沟镇
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
工作室所需编制在现有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中调剂解决,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代管
根据工作需要,主任可由正科长级或副科长级干部担任
非领导职务职数参照市纪委、监察局非领导职数设置办法设置,统筹使用
工作室建立后,各镇的纪检监察组织仍然保留,原则上设1名纪委书记,其余人员一部分调入工作室,一部分留在原单第1页共3页位
三、工作职责工作室在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责任区内各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