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意见为全面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现就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目标全面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基础教育,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和服务,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别,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二)坚持构建教育投入保障新机制,提高公共财政对义务教育的财力保障,进一步调动县区、乡镇两级办学积极性;(三)坚持统筹兼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稳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四)坚持充分发挥教育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促进教育更好地为城乡统筹发展服务
三、主要工作(一)进一步完善“以县(区)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县区、乡镇两级政府责任明确、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区为主的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县区政府负责制定县区农村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制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湖政发〔2005〕42号)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政策性津贴、补贴,改善教师福利及中小学离第1页共4页退休教师福利;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校舍建设及维修经费,改善办学条件;领导和管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落实农村中小学助学制度,组织开展多种活动;对乡镇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和农村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