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的社区银行导向研究一引言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它能有效地对市场中所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要解决“三农”问题(即农业增长、农民增收与农村发展问题),必须发展农村经济,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农村信贷供给和农村金融服务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在城乡之间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郭旭红,20XX)[1],城市化倾向的金融发展战略弱化了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性,致使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直接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王曙光、乔郁等,2008)[2]
因此,强化农村信贷供给也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
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也即现在所称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并于2007年1月进一步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明确了农村金融市场准入规范,推动了农村金融机构走向多元化的发展路径
20XX年12月,银监会颁布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XX年-20XX年工作安排》,提出将于未来3年再设1300家左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推动其发展
20XX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农村金融发展历程表明单靠商业银行或者合作金融组织都不能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问题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要紧密围绕农民“贷款难”、“贷款贵”和银行“难贷款”这三个问题,从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组织两个方面入手,逐步形成互相竞争、互为补充的市场格局
通过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畅通外部资金进入农村的渠道;通过培育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提高农村地区内部资金融通效率;通过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和政策支持体系
伴随着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全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得到了飞速发展,据《银监会20XX年年报》资料统计,截至20XX年底,全国242家银行金融机构共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