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教育理念情况调研报告全纳教育的提出,始于特殊教育领域
1994年6月,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市召开“世界特殊教育大会”,颁布了《萨拉曼卡宣言》,提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全纳教育”(inclusiveeducation),认为“以全纳为导向的学校是反对歧视态度,营造融洽社区、建立全纳社会、实现全民教育的最有效的途径”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全纳教育已经超越了特殊教育的范畴,其基本理念是“以人为本,不分年龄,人人共享”
全纳理念重视参与教育、群体教育、平等教育,对发展老年教育,尤其是发展农村老年教育有着深刻的启迪和积极的意义
一、全纳理念是发展老年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老年教育是社会老龄化的产物,其根本目标是造福所有老年人,其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因而老年教育在本质上是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教育,具有全纳的特点
同时我国法律也赋予老年教育全纳的性质,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也包含了老年人有受老年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继续受教育”对老年人来说,主要是指老年教育
两部法律虽然规定的外延不同,但都涵盖了一层意思,即老年教育的对象是全体老年人,老年教育具有全纳性
可见,老年教育的全纳性既有理论根据,也有法律依据,全纳理念是发展老年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以全纳理念发展农村老年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又是典型的老龄化国家之一,有老龄人口1
3亿,其中70%居住在农村,数量如此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但现实中,农村老年人处于弱势,自身发展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文化教育水平低,科学文化素质低,文盲和半文盲仍旧存在;思想空虚,分辨是非能力差,不少人还信奉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生活方式单调,除了扎堆聊天、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