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廉政示范点构建意见根据中央纪委《20XX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市《20XX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及分工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市农村基层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
现就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的责任意识、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着力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40个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为重点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
总体目标是:20XX年,确保有20%的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20XX年有50%的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20XX年全部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并辐射带动周围镇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再经过3-5年努力,力争所有乡(镇)、20%左右的村(居)达到示范点标准,并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一)乡(镇)主要标准1、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资料齐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纪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独立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配置齐全;党委每年年底能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支持纪委第1页共6页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增加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