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研究一、农村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三维理据(一)理论依据
协同理论中的多主体合作
农村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虽然目前方兴未艾,但精准扶贫工作的社会化大趋势必然会推动越来越多的农村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来
从理论层面来看,协同理论为农村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理论依据
协同理论起初来源于自然科学领域,是20世纪70年代由德国理论物理学家哈肯创建的,之后逐渐扩展到社会科学领域,意指社会发展的各种要素之间的和谐共生、协调同步和相互合作、协调同步
在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协同理论强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互动,从而达到公共服务供给的高效率
这就要求政府、市场、社会的力量在权力和权利方面保持协调,形成共同参与、分工协作、责任共担,使多方得以协调,形成对公共事务共管共治的格局
在精准扶贫中,协同理论同样具有解释力,它要求打破政府单一的扶贫主体地位,将农村社区居委会、农村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企业、农村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纳入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各主体间的协同合作,为扶贫客体提供更为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物质和精神服务
(二)政策依据
党和政府政策支持的历史沿革
2006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
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a为了进一步发挥农村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要“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b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c20XX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支持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