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信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改善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服务质量,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使电信运营企业电信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规范》、《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通信服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电信、联通、移动、铁通、网通省公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为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两部分(一)服务质量考核1、客服台服务质量;2、营业厅和代办点服务情况;3、短信管理(电信、移动、联通);4、格式合同管理;5、电话卡管理;6、代理商管理(铁通、网通);7、半年服务质量报告上报率;8、用户有理申诉情况
(二)通信质量考核1、互联互通协调组织机构、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2、网间业务和短号码开放情况;3、主叫号码传送规范情况;4、网间IP业务接通率;5、互联中继忙时每线话务量和话务溢出情况;6、用户、企业因网间通信质量有理申告情况;7、上报网间通信质量月报情况
三、考核办法通信服务质量考核为平时考核(见表一)和检查考核(见表二)相结合
平时考核每月一次,检查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范围是全省各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的设区市分公司
检查考核地点采取指定和抽查方式,南昌市必检,同时抽查其他二至三个设区市
考评组根据考评项目进行评分,按评分标准评定各项实际得分后累加得出被考评运营企业每次得分
平时考核成绩:表一得分(12个月度成绩累加)/12
检查考核成绩:表二得分(被抽查设区市成绩累加)/被检查设区市数
平时考核成绩占60%,检查考核成绩占40%
将平时考核和检查考核成绩乘以相应系数之和减去表三被扣分数,即为被考核运营企业的通信服务质量考核成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1、各省级电信运营企业因电信服务、互联互通问题受到省通信管理局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2、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