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1、《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有何规定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中的“以上”“不满”,比如: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到底能不能约定2个月,还是非要劳动合同期限1年零1天,试用期才能约定2个月
答:《民法通则》第155条规定:民法上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因此,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可以约定为2个月,没必要约定为1年零1天
3、只签定单独的《试用协议》是否有效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只签定单独的《试用协议》无效,约定的试用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而且还白白浪费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与员工口头约定入职后试用期为1个月,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因此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
5、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记载入职后试用期为1个月,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因此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仅凭借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记载了试用期为1个月,该记载无效,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答:因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在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