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会籍设计与销售第一节会籍品种目前,我国高尔夫球场主要采用会员制经营模式
会员制度是一种新型的客户关系,球会通过发售会籍,客人按照一定的会费标准交纳会费成为俱乐部会员,形成球会与顾客之间较稳定的供求关系
会员多少不仅反映球会被市场认可的程度,而且对球会未来的经营管理有直接影响
一、球会会籍类型会籍的种类受到球会政策、市场定位、管理模式、球场风格、会所设施、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
会籍的类型不同,会员享受的权益也不相同
(一)按会籍的基本类型分类1
团体会员球会的团体会员一般是合法注册的公司或企业,团队会员是由公司指定的享有打球资格和权利的自然人
团队会员通常成问“提名人”,有明确提名人的为记名团队会员,不指名提名人的为不记名团体会员
团体会籍也称为公司会籍或法人会籍
记名公司会籍通常包含1~3各记名人,会籍价格因记名人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团体记名会员通常经申请可以更换,当然不记名的公司会籍可以是公司所有有资格的人,凭证可以消费,但球会会限制每次使用的人数,价格比记名会籍更高
个人会籍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入会,是球会的个人会员
一般球会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士可申请成为俱乐部的个人会员
因为每个球会对会员的资格要求不同,会员的入会条件就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附属会员根据球会会籍章程,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记名人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有资格成为该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记名人的附属会员
(二)根据可转让性1
可转让会籍可转让会籍是指入会会员所赋予的权益在符合俱乐部章程的条件下,转让给他人
可转让会籍是商业性球会普遍采用的会籍形式
获得此会籍的人,需根据球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俱乐部批准,为转入新会员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会员证书和会员卡)后,新会员享受此类会籍所赋予的权益
球会对会籍的转让方法有详细的规定
首先,球会的会籍转让一般有一定的年限规定,如个人会员必须入会满2年或3年后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