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XX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协会
协会性质,本协会由XX市内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热心民办教育事业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引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努力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提供服务,维护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的目标作贡献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市教育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X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五条:本协会地址:XX市嘉瑞大厦c座602室、608室、610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组织会员交流办学经验和开展国内外、省内参观考察、访问活动
(三)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教育科研活动
成立专家组,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指导
(四)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民办学校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时参考
(五)提供信息服务,办好《当代民办学校》、《幼教专辑》期刊和“阳泉民办教育网”
(六)积极推广民办教育改革的成果与先进经验,经有关第1页共7页部门批准,定期评选表彰民办教育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七)努力维护会员单位依法办学的合法权益
(八)受教育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对民办中小学年度星级评选活动、参与对民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工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具有法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