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照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体现,增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措施》及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如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如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察对象为本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派遵照“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算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体现相结合综合评估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查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守、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状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一样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查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成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六个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六个月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步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查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