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嘉兴市区“便民设摊、引摊入市”管理考核办法(公示时间:2008年12月25日~12月31日)为了加强市区道路便民摊位管理,切实维护守法摊主的合法权益,规范设摊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做到经营有序,确保交通安全
根据《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和新一轮“五城联创”的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省两个《条例》精神和新一轮“五城联创”的工作目标,加强规范各类摊位的经营秩序,建立统一的摊位考核机制,坚持处理好市容与繁荣的关系,城市“脸面”与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的关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持之以恒的精细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树立亲民型、为民型、爱民型的城管执法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考核种类:早点摊、修理摊、香烟摊、百什货摊、水果摊、临时菜场夜市、本地农户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点等九大类
1三、考核细则(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各区(分)局要结合包街包片“五定”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定人、定岗、定时、定路段、定责任,加强路面巡查,做到每天上路对各类摊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每月对各摊点进行考评,年终统计每月分数,平均分高于95分的,在次年的摊位审批时优先予以考虑;低于70分的取消其次年的设摊资格
如遇市政府压缩摊位时,将按照年终统计分数的高低,取消低分摊点
附件:嘉兴市区便民摊位管理考核细则嘉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2第3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嘉兴市区便民摊位管理考核细则种类考核标准考核细则标准分考核分备注早点摊(100分)1.按规定时间出摊、撤摊,无超时经营
2.摊主必须亮证经营
3.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变更经营地点
无依树搭建、违章搭建、乱吊挂等
4.摊点周围保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