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干事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华侨大学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的自身建设,提高指导中心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事的管理和监督,使各部门干事正确地行使职权和履行责任义务,以备干部培养选拔提供依据,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第二条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干事是联系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和志愿者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指导中心开展工作的组织者与参与者
因此,完善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干事管理,提高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干事素质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章准则第三条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的干事是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中坚力量
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能力出众,热心奉献,踏实工作,积极进取的大一新生作为指导中心干事,以保持中心队伍的先进性
第四条部门干事学习要刻苦,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热心志愿服务,积极主动地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努力做出工作实效
第五条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的干事要有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指导中心各部长副部长、其他干事及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监督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六条考核对象为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全体干事
第七条考核标准1、出勤考核:4分非常积极主动出席中心会议及参加中心活动3分积极主动出席中心会议及参加中心活动2分能够参与重要出席中心会议及参加中心活动1分较少出席中心会议及参加中心活动0分几乎未参与出席中心会议及参加中心活动2、工作成果:4分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参加部门及中心活动8次以上3分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参加部门及中心活动5-7次2分基本能完成本职工作,参加部门及中心活动4-6次1分经常未完成工作任务,参与部门和中心工作1-4次0分基本不完成工作任务,几乎未参与部门和中心活动3、工作态度:4分各项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负责、团结中心其他成员3分积极参与工作、乐于从事志愿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