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城乡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汇报一、为加快全县城乡贫困人口的救助面,我们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和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为了做好城市贫困人口的工作,县政府于1999年制定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XX年制定出台了《**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工作开展以来,采取了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可以说做到了家喻户晓,使城乡贫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2、严格城乡贫困居民对象申报、审批关,采取听、看、访、查、算的方式入户调查
严格规范城市贫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程序,实现了操作程序规范化;坚持个人申请,并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经过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辖区内进行张榜公布为意见榜,对征求意见榜无疑的填写申请表,上报民政局审批,对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有疑问的家庭,重新入户调查后再予审批,再次进行张榜公布来源于公务员之家/为兑现榜,公开了申报、审批程序
做到申请低保要评议,日常核查要评议,退出低保要评议,使评议工作贯穿在低保管理审批的各个环节,在“阳光政策”下操作,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一律按实际收入计算,不计算虚拟收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城乡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城乡贫困居民低保实行按季审核、按月发放,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调查,审核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已保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的一个手段
在对低保对象分类管理时,我们采取低保对象一类、二类、三类动态管理,即:一类是老、弱、病、残、憨、傻、痴、呆等人员,二类是下岗失业人员中年龄偏大、身体差,经常患病住院的人员;三类是比较年轻,有就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一类、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