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意见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将该项工作作为疏通乡村交通、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
切实抓实抓好
为加强对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工作的政策完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动乡村公共交通发展
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的重要意义,推动“公交优先”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营造有利于乡村公共交通继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市民自觉选择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培育乡村良性公共交通市场,保证工作有序推进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能源战略、保证和改善民生的肯定要求
为加快我市现代化乡村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乡村公共交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
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优化人居环境,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现就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规划、政府主导、政策扶持、行业推进”原则
科学编制和完善公共交通规划,统筹安排公交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推广和普及节能环保型公交车辆,建立公交可继续发展机制,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在出行总量中的分担率,建立起结构合理、高效快捷、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村公共交通体系,保证公共交通在乡村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努力打造“公交”全国优质服务品牌
(二)目标任务
公交车停车供应能力提高到80%20XX年,乡村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比重达到40%;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20标台以上;建成一级换乘枢纽站10个、二级换乘枢纽站20个,公交车停车供应能力提高到90%以上,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