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武平县工商局关于印发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加强行政指导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12315台:现将《武平县工商局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加强行政指导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武平县工商局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加强行政指导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行政指导的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及长效化,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行政指导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已任以群众、企业、政府“三满意”为目标,通过在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持续、全面、系统地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促使12315台、各工商所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自觉、主动将行政指导管理方式融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日常执法工作中,实现行政指导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及长效化,达到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工作内容消费维权主要涉及消费者和经营者纠纷双方,工商部门可针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指导
(一)针对消费者的行政指导
指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与能力:(1)指导消费者提高理性消费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性消费,识别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惯用手段
(2)指导消费者了解自身的基本权利
指导消费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赋予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取知识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等九大基本权利,懂得主动运用上述权力维护自身权益
指导方式:通过宣传《消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发布消费警示、维权案例等普法宣传活动,开辟新闻媒体专栏、开展维权教育进校园、举行现场咨询会、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短片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