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企业学院:《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4879份资料湖南省集中代收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中代收付系统的业务处理,确保集中代收付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防范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中代收付系统(下列简称代收付系统)是指接入小额支付系统集中办理代收付业务的处理系统
集中代收付运营机构(下列简称运营机构)指运行和管理代收付系统的机构,是支付系统的特许参与者
第三条运营机构、委托运营机构办理代收代付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入网企事业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是代收付系统的参与者
第四条代收付系统处理批量代收业务和批量代付业务
代收业务指定期发生的扣款业务,如代收电费、水费、通讯费等,其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同时向多个付款人收款
代付业务指定期发生的付款业务,如代付工资、保险金等,其业务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付款给多个收款人
第五条办理代收付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协议),代收付业务合同(协议)分为代收协议和代付协议
代收协议是指办理代收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付款人签订的劳务协议及付款人对其开户银行签署的授权协议
代付协议是指办理代付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开户银行签订的代理付款协议
第六条运营机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