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新中江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工作成效(一)灾后重建项目工作情况1、基本情况: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民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120个,其中: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49个,社区居委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8个,老龄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6个,殡仪馆、干休所、社会福利院、社会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各1个。2、进度情况。在120个重建项目中,除凯江6个综合社区由建设局负责重建,仓山镇1个社区和1个老龄服务设施由组织部负责重建外。其余由我局牵头负责重建的112个项目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的107个,其中工程完工的26个,主体完工的20个。(二)民生保障工作1、城乡低保城镇低保。现已保障12572户18542人,月保障标准200元,1至9月累计发放保障金2347.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43元。全年预计发放保障金3156万元。农村低保。现已保障35192户52764人,年保障标准800元,1至9月累计发放保障金2721.5万元(按季发放),累计人均月补助58元。全年预计发放保障金3625万元。2、城乡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资助68975名特困群众、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标准每人20元,资助现金13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2561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670.4万元,按低保、五保人数的总和计算人均医疗救助达到106元。城市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774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96.8万元。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第1页共6页疗救助达到106元。3、农村五保供养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所规定的条件,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0587人,1-9月累计发放供养金1391.145万元,月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0元。目前,全县集中供养4764人,集中供养率达45%。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己书面请示提交县人民政府,现正待审批。(三)救灾救济1、农房灾后重建全县应恢复农房灾后重建41977户,已竣工41977户,占重建户的100%,发放补助资金76029.45万元。2、救济工作1-9月下拨救灾资金79.4万元,发放救灾大米150万公斤,救助困难群众和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18000户57900人。3、慈善工作(1)、捐赠情况:1-9月接受捐赠款46万元,其中为xx玉树地震灾区捐款42万余元,为xx舟曲及绵竹青平泥石流捐款4万余元。(2)、慈善活动开展情况:继续做好中国扶贫基金会救助孤儿活动,救助孤儿339人,发放生活救助金40.68万元;为21名贫困大学生发放“慈善、福彩助学金”7.3万元;积极开展“重生行动”活动,为14名儿童做了唇腭裂手术;积极开展“四个一万”工程活动,为40余名“三孤”人员解决了生活和上学困难,发放补助资金10万余元。(四)优抚安置1.积极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县人武部、武警县中队、武警消防大队,赠送了慰问信并赠送慰问金13000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00余人,送慰问金70000元,向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赠送慰问信6万多份。慰问1-4级伤残军人13人次,赠送慰问金5200元,慰问企业下岗伤残军人89人,赠送慰问金18200元,慰问军队退休干部34人次,赠送慰问金10200元。走访慰问军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代表4人1200元,共赠送各种慰问金11.78万元。2.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第2页共6页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1-9月为424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生活费1359.72余万元;二是选送了30名重点优抚对象和36名专业志愿兵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尽力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3.认真做好安置工作今年共接收退伍、转业、复员军人630人,其中城镇121人,已安置条块管理子女3人,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