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实施“红色引航”工程中推进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通知各企业党组织:为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实施“红色引航”工程,促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决定在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推行“堡垒指数”和“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激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励企业党员勇立潮头谋新篇、勇当标杆创新业,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品德高尚、担当有为作表率的国企党员队伍
二、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一)考评对象
(二)考评标准
党支部“堡垒指数”(具体见附件1)
按照“五化一好”(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堡垒作用发挥好)的标准细分为四个指数:组织指数、制度指数、保障指数、业绩指数
评分标准的设置,各企业党组织可根据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工作重点进行适当调整
考评等次的设置,要与企业开展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有机融合,形成“堡垒指数”考评、星级评定综合评价体系
(三)考评等次
考评按百分制评分,得分在95分以上的,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一般不超过20%;得分在90-94分的,评定为四星级党支部;得分在80-89分的,评定为三星党支部;得分在70-79分的,评定为二星党支部;得分在60-69分的,评定为一星党支部;60分以下的,评定为无星级党支部
(四)考评办法
由各企业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