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政助理实践方案为适应民政工作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夯实民政工作基础,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更好地促进和谐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着力点,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完善民政工作网络为载体,以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通过健全基层民政工作组织,实现民政工作三级联动,促进全区民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民政助理员设置原则(一)坚持一村(居)一名民政助理员的原则
结合民政工作的特殊性、地域性和长期性,在全区各行政村(居),按照一村(居)一名民政助理员的要求配备民政助理员
(二)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
民政助理员的配备,采取兼职的形式,村(居)两委推荐,街镇审核批准,报区民政局备案
三、民政助理员具备的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思想端正,为人正派,处世公道,工作认真,乐于奉献,敢于负责
(四)具有良好的群众意识,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群众威信较高
四、民政助理员的工作职责(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二)定期走访低保户及贫困群众,掌握困难群众动态,做好本村(居)五保对象、低保家庭、病灾户、缺粮户、危房户、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参战涉核退伍人员、现役军人家属、第1页共3页“三属”人员等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家庭人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等基本信息的摸底、收集、整理分类和登记造册工作,掌握准确、详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有条件的村(居),民政助理员要将民政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借助计算机网络实现村(居)与镇(街道)、民政部门的基本信息传输,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接受低保申请和困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