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若干意见落实措施一、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打算和安排(一)熟读原文,切实掌握文件精髓、大力宣传中央支持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政策优势,加大民政基础项目招商力度,推进民政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在认真解读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用“第一等工作”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1、抓规划制定
根据《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5个中长期发展规划:即20XX-20XX年优抚工作规划、社会救助工作规划、社会福利及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城乡社区建设、防灾减灾等工作规划
规划要明确我县从20XX年至20XX年发展方向、发展目标、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2、抓工作落实
具体来讲就是要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1)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着力提升优抚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烈士子女普查及补助认定工作
按民政部文件要求,我县认定了名烈士子女符合抚恤补助条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从20XX年7月1日开始执行,待上级资金到位后,补助资金即可发放对象手中
二是开展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我县将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从20XX年8月1日起执行,共发放补助补助资金万元
三是开展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遗孀、失散红军人员遗孀调查摸底工作
在前期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进村入户摸底核实,切实掌握对象底数的基本情况
我县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遗孀人,失散红军人员遗孀人,共计人
待相关补助政策出台后,即可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四是着手“县光荣敬老院”建设,解决特殊困难对象中孤老病残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
我县现有各类享受抚恤补助第1页共7页的优抚对象多人,他们大都年老体弱,有些是孤老病残
我县虽有6所乡(镇)级的光荣敬老院,但其规模小、设施差,且分散在乡镇不利于孤老优抚对象的管理
为此,我县计划在梅林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