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客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将《客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下发后,原甘兰铁客[2005]32号《客户服务工作规范》的考核条款不再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客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明确了服务质量问题定性,确立了考核标准,考核程序
第二条客户投诉处理应坚持“消灭在车间,处理在,杜绝越级投诉”的原则
第三条省分公司、局相关部门进行服务质量检查、抽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或用户向上级部门投诉,经查实情况属责任服务质量问题,均按本办法考核
第四条优质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分析,提出考核意见
第五条各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为车间服务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服务质量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投诉的分类及定性第六条投诉分为:一类责任投诉(重大服务质量事故)、二类责任投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三类责任投诉(一般服务质量责任投诉)
第七条投诉的定性
(一)出现以下情况,为一类责任投诉(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1、违反有关电信法规或因质量不良和人员服务问题被省级(含)以上媒体(含互联网)暴光造成严重影响
2、因各种原因造成重要大客户服务中断,或因业务中断及服务降低使大量客户受到影响
3、窗口人员服务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4、在其它层面发生服务问题,使公司形象和声誉蒙受重大影响
(二)出现以下情况为二类责任投诉
1、未按要求或企业承诺达到相关质量或服务标准,客户反映强烈
2、开通业务、复机或故障修复超过规定时限,客户极为不满
3、窗口单位人员服务不规范或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客户不满
4、在市级媒体上出现服务质量不良反映
(三)三类投诉(不良反映)有以下内容:1、查号台、电报所、工区等部门员工在工作中使用服务用语不规范的;使用服务忌语的;与客户发生争吵的;咨询解答错误的
2、上门服务人员违反规定,作业后未按规定进行现场清扫,业务开通未实验良好;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