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降耗统计指标试点工作调研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检验节能降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节能降耗统计指标体系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的目的根据社会经济各行业特点,通过数据的搜集整理,验证评估,归纳总结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的调查方法,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制度,使能源统计指标体系能充分反映出能源供应和消费状况,确保能源统计指标体系与监测体系相适应,充分发挥能源统计数据的社会经济作用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一)试点对象
市内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
(二)调查范围
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报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等
三、调查方法和调查内容(一)调查方法分类确定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二)调查内容分为能源供应、能源消耗两部分
采用的调查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数据处理程序等,按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试点工作进度安排试点工作调查年度为20XX年,时间跨度为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
制定第1页共3页试点调查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业务培训
试点调查和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企业数据填写及上报;县、市、区完成调查数据的审核、录入、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