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知识集合点招投标各要素一、招投标中的某些常用名词解释1、什么是招标
招标人(建设单位)事先提出货品、工程或服务的条件和规定,以公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2、什么是投标
有能力完毕招标单位招标项目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拿有关资料去“揽活”
3、什么是招标人
招标人是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注:招标人必须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所谓“提出招标项目”,即根据实际状况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和确定拟招标的项目,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贯彻项目的资金来源等
“进行招标”,指提出招标方案,确定或决定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献,公布招标公告,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签订书面协议等
这些工作既可由招标人自行办理,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而行之
虽然由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也是代表了招标人的意志,并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事,仍被视为是招标人“进行招标”
4、什么是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的定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所有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感爱好的并有也许参与投标的人,称为潜在投标人
那些响应招标并购置招标文献,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称为投标人
这些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所谓响应招标,是指潜在投标人获得了招标信息或者投标邀请书后来,购置招标文献,接受资格审查,并编制投标文献,按照投标人的规定参与投标的活动
参与投标竞争是指,按照招标文献的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献的活动
投标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非法人组织
注: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献对投标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