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卫发〔2007〕98号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宁波市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中医药社区卫生方案通知抄送:省中医药管理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宁波大学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2007年7月30日印发宁波市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和《浙江省中医药攀登工程实施方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对促进人群健康的贡献率
根据《浙江省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项目建设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整合和利用全市中医药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发挥特色优势,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宁波特色的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促进城乡社区居民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根据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整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医工作实际,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的诊疗技术,将中医药服务有机融入到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服务领域,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阶段目标:第一阶段:2007—2008年为第一批项目的建设阶段
力争创建6个以上“浙江省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完成20个左右“宁波市首批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的建设任务;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有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二阶段:2009—2010年为第二批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