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城市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结构,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卫生服务结构,努力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渝府发[2007]65号)精神,结合我县城市卫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我县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务院、市政府指导意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贵问题,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益和可及性;二是要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三是要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四是要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五是要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二、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我县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是:充分考虑城市辖区范围、人口数量和城市居民聚集程度,到2010年,在我县城区基本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确保城区居民在社区能够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具体工作指标是:立足于优化、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到2007年,采取以转型为主,辅以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