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法监察自查报告XX县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法监察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州民政局: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1*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1*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1*]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1*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1*22号),县人民政第1页共4页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1*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