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发观促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调研报告法律援助是由政府依法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并免收费用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的需求,是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区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近期我们对我区近三年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一、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一)我区农业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数据据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数据统计,截止2008年底我区户籍总人口50096人,其中农业人口2179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3
其中,农村低保人口为705人,五保人口为75人
(二)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情况目前,我区设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一个,即法律援助中心,直属区司法局管理
主要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分案及部分案件承办
下辖3个镇(街)也依托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无专门编制和人员,日常工作由司法所人员具体负责
(三)近三年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为把法律援助民心工程落到实处,从2003年开始,我区就向全区城市、农村低保人群发放了《法律援助服务卡》,累计已放发了《法律援助服务卡》16960人次
通过这种形式,不但宣传了法律援助,也将“可能请求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体置第1页共6页于法律援助保护网内
同时,将全区2镇1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全部行政村都指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
2007年8月,又在区门户网开设了“法律援助在线”网络平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