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豆制品放心工程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豆制品,现就在全市进一步实施豆制品放心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依法规范豆制品加工、销售和消费行为,实现豆制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根本好转,让群众满意
豆制品加工经营者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达100%
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和设施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和除“四害”各项措施落实,做到环境整洁、容器清洁
豆制品生产加工用水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原辅料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
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满足豆制品生产要求
豆制品加工企业按环保要求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预包装豆制品标签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实行豆制品定点挂牌销售,亮证(照)经营,豆制品销售摊位标明生产加工户的名称、地址、卫生许可证号、工商营业执照号等经营
消除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入市场的豆制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
大中型宾馆饭店,学校和30人以上就餐的机关、企事业食堂购买豆制品做到索票索证
二、主要措施(一)对生产加工环节进行整治规范1
市食安办会同市质监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制订《**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验收标准》,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豆制品加工经营户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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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严把豆制品生产加工卫生许可准入关,对不符合豆制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单位决不发证;质监部门强化对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认真做好生产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生产豆制品的行为;环保部门做好豆制品生产单位的水、渣排放处理